(来源:厦门民政) 近日,民政部办公厅发出通知 同意将北京市海淀区上庄镇李家坟村等 497个单位确认为 全国村级议事协商创新实验试点单位 我市同安区莲花镇军营村 作为试点单位之一 《民政部办公厅关于同意将北京市海淀区上庄镇李家坟村等单位确认为全国村级议事协商创新实验试点单位的通知》对各地开展试点工作提出明确要求: 一、认真开展宣传教育培训。各相关地方民政部门要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过程人民民主和基层治理的重要论述,指导试点单位按照实验方案中明确的实验主题、任务和进度开展创新实验,聚焦乡村振兴重点任务和村民群众切身利益,完善制度程序、拓展参与实践、提升协商质效,积极探索新时代推进村级议事协商有效路径。要统筹运用村级综合服务设施和综合信息平台等载体,广泛开展村级议事协商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宣传,引导农村干部群众积极参与。要推动把村级议事协商作为村干部任职培训、基层民政干部培训和新时代基层干部主题培训行动计划重要内容,协调开展镇村两级干部专题培训,提高组织创新实验的能力和水平。 二、跟进总结创新实验成果。各相关地方民政部门要指导试点单位及时总结村级议事协商创新实验过程中取得的新进展和出现的新情况,有针对性地调整实验方案和推进策略,注重边实验、边总结、边改进,确保创新实验与基层实际和群众意愿精准衔接。要及时总结提炼和宣传推广阶段性实验成果,确保实验成果在更大范围内可操作、可复制,扩大创新实验的辐射效应和社会影响。要组织高等院校、科研机构等对实验成果进行理论研究,提高创新实验的理论性、科学性、前瞻性。 三、创新工作指导督促方式。各相关地方民政部门要制定指导本地区试点单位开展村级议事协商创新实验的工作方案。省、市两级民政部门要加强分类指导,通过会议培训、理论研讨、现场观摩等方式,组织试点单位交流做法经验、分析短板不足、明确改进要求,切实提高创新实验工作质量;要做好村级议事协商创新实验基础数据、基本情况统计摸底和成熟经验、典型案例汇总整理,并定期逐级上报民政部。县级民政部门要广泛征求农村干部群众对村级议事协商创新实验的意见建议,并在政策、资金、项目方面对试点单位予以倾斜。 四、提高创新实验整体效能。民政部将建立创新实验综合评价机制,根据上报数据信息和经验材料,定期分析研判各省级层面创新实验进展情况,督促整改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并将实验进展和整改落实情况纳入年度民政重点工作综合评估。建立抽查检查机制,适时抽取部分试点单位进行实地检查,对创新实验进展顺利、成效显著的试点单位予以表扬,并加强与全国基层治理示范工作衔接;对出现进展缓慢、方向偏差等情形的试点单位予以通报。建立宣传推介机制,依托全国社区建设部际联席会议简报等载体对创新实验进展及成果进行宣传推广,并协调相关新闻媒体开展宣传报道。 供稿:基层政权建设和社区治理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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