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根据《中共厦门市委 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激励人才创新创业的若干措施>的通知》(厦委发〔2016〕4号)、《〈关于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加快推进人才强市战略的意见〉办理事项补充说明的通知》(厦委组〔2018〕151号)、《厦门市重点发展产业中层以上技术、管理岗位专业人才个人所得税地方留成部分奖励办事指南》等文件精神,现就受理2022年厦门市重点发展产业中层以上技术、管理岗位专业人才贡献奖申报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政策内容 用人单位作为申报主体,根据《厦门市重点发展产业指导目录》、专业人才条件等要求,提出本单位符合条件人选及申请奖励额度,奖励金按人才工资薪金所得三年内缴纳个人所得税地方留成部分的25%计算,主要用于人才在厦购(租)房、购车、装修、家具家电购置、培训、未成年子女教育方面的消费支出。 《厦门市重点发展产业指导目录》由市发改委根据我市产业发展需要牵头制定公布。 二、申报条件 (一)专业人才所属用人单位应为在厦注册设立的企业,技术领域应符合《厦门市重点发展产业指导目录》中旅游产业所列范畴; (二)专业人才在用人单位任职一年以上,且申报时在职; (三)专业人才聘任的年薪(税前)30万元以上,其中旅游饭店专业人才聘任的年薪(税前)40万元以上; (四)专业人才应担任中层及以上技术、管理岗位,但以下情况除外:担任任何岗位职务的主要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及以上股权);后勤保障、与主营业务无密切关联的行政管理岗位负责人;国企市管干部。 (五)自享受政策首年度起,连续申报3年,按个人所得税地方留成部分的25%享受奖励。用人单位按年申报,期间某年度如出现申报不符合条件、未按时申报或按其它他同类政策享受奖励的,则按已享受将当年计入享受政策年度。同一人才可享受政策的期限为首次申请贡献奖年度起连续3年,逾期不予受理,期间如同时符合其他同类政策条件,可按就高不重复原则申请。此前已连续申报三年的人才不再申请。 三、申报材料 (一)首次申报人员 1.《厦门市重点发展产业人才贡献奖申报表》; 2.用人单位对人才年度工资薪金、个人所得税、岗位及企业符合产业指导目录的说明(请逐项文字说明并以附件形式提供佐证材料,加盖公章); 3.用人单位对申报材料真实性的声明(要求法人代表和经办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4.用人单位所有岗位分布图,申报人员必须体现在相应岗位上(加盖公章); 5.其它相关附件: (1)用人单位与人才签订的正式劳动合同、任职文件(已在劳动合同中明确的不必另行提供)复印件; (2)提供完整年度的已进行汇算清缴后的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企业加盖公章的员工收入申报情况汇总表。起止时间为2021年1月1日-2021年12月31日; (3)人才的身份证件(或护照、台胞证)的复印件; (二)上年度申报已通过人员 1.《厦门市重点发展产业人才贡献奖申报表》; 2.用人单位对申报材料真实性的声明(要求法人代表和经办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3.用人单位所有岗位分布图,申报人员必须体现在相应岗位上(加盖公章); 4.申报人员岗位等情况有变化的,需提供变化的情况说明,并提供对应的材料(加盖公章); 5.提供完整年度的已进行汇算清缴后的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企业加盖公章的员工收入申报情况汇总表。起止时间为2021年1月1日-2021年12月31日; (三)外文材料请同时提供中文翻译件,并加盖单位印章;材料以A4规格按照顺序装订成册,盖骑缝章,一式一份。 四、申报受理 (一)申报时间 本次申报截止时间为2022年7月31日,逾期不再受理。因涉及年度汇算清缴,请需要申报的企业抓紧时间让人才做个人汇算清缴。 (二)申报方式 申报单位应按要求于规定时限内提交纸质版、电子版材料,且所提交内容应保持一致。 纸质材料报送地址:体育路95号市文旅局617室,联系人:谢雯,联系电话:5371912。 电子材料报送方式:加盖公章后的纸质材料按前述顺序排序,同时扫描至一个PDF文件内保存,并附上WORD版《厦门市重点发展产业人才贡献奖申报表》,打包后按“姓名+单位”格式命名,刻录光盘一并报送至市文旅局。 (三)支付凭证 用人单位收到奖励资金,需在一个月内向人才拨付奖励资金,并将付款凭证寄送至市文旅局。 五、有关要求 (一)就高不重复原则。根据《关于进一步激励人才创新创业的若干措施》的规定,以上奖励视同市政府奖金,专业人才如若申报了其他同类政策,按就高不重复原则办理。 (二)工资薪金范围。为企业每一纳税年度支付给在本企业任职或者受雇的员工的所有现金和非现金形式的劳动报酬,包括基本工资、资金、津贴、补贴、年终加薪、加班工资,以及与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支出,不含期权、股权和分红奖励、科研成果转化等。 (三)加强监管。各申报单位要按规定用途使用奖励资金,如发现用人单位提供虚假申报材料,则责令其收回已拨付奖励资金,取消一个年度贡献奖申报资格,并按规定对其进行信用惩戒。 附件:1.厦门市重点发展产业中层以上技术、管理岗位专业人才个人所得税地方留成部分奖励办事指南 2.厦门市重点发展产业指导目录(2021年本) 3.厦门市重点发展产业人才贡献奖申报表 4. XXX公司申请厦门市重点发展产业中层以上技术、管理人才贡献奖情况说明 5.用人单位对申报材料真实性的声明 6.XXX单位中层以上岗位分布图
厦门市文化和旅游局 2022年6月14日 原文链接:http://wlj.xm.gov.cn/zwgk/91301/202206/t20220614_2667300.ht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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